文化是指一個國家或民族的歷史、地理、風土人情、傳統習俗、生活方式、文學藝術、行為規范、思維方式、價值觀念等。生活中,主宰與支配人行為的最終不是權利,不是金錢,也不是我們人本身,而是文化。一個人在社會上生活的過程,就是被各種文化加工、改造的社會化過程。而不同的環境、不同的民族,又會形成不同的文化模式,不同的文化模式下,又會相應孕育出不同文化意味的品牌。
一個民族的文化模式往往是代代相傳歷久不衰的。一個民族的文化模式一旦得以塑成,人們在社會化的作用下會主動的去適應它、順應它,與它同呼吸共命運,因此文化模式幾乎可視作決定支配人們言行習慣的法則。就好比直觀思維和形象思維為主,而西方人則以邏輯思維和抽象思維為主。在不同的文化模式與社會環境下衍生的品牌,只有做到文化化,成為人們心中和社會的一員,品牌才能深入人心長盛不衰。
面對未來經濟社會,龍獅營銷認為,市場競爭主要形式是品牌競爭,而品牌塑造其根本是文化因素。即品牌所蘊含的文化傳統和價值取向,是決定品牌能否持久占據市場的關鍵。美國斯坦福大學商學研究院列舉出世界100家最知名的品牌,在這些品牌中,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其品牌創立歷史較長,有一半以上在百年左右。如寶潔(1837)、強生(1886)、IBM(1911)、可口可樂(1886)……這些品牌,其影響幾乎到達地球的每個角落。
在中國諸如同仁堂 (1837),全聚德(1864),張裕(1892)……一批百年老字號,在國人心目中的形象也是歷久彌堅?梢,品牌在很大程度上,是一種文化傳統的時間沉淀過程。究其原因,龍獅營銷認為,一方面,品牌是物質和精神、實體和符號、品質和承諾相結合的產物,即品牌是文化融合的結果、文化魅力的體現;另一方面,文化是品牌的內涵和生命,品牌的提升離不開文化,文化必然滲透和充盈其中并發揮無可比擬的作用。
雖然,在品牌創建過程中,文化起著催化劑的作用,但同時,品牌又不是一個純文化的概念,而是一個極富經濟內涵的文化概念,能夠讓消費者認同的品牌可以為企業帶來極高的附加值,成為企業最具潛力的利潤增長點。而從消費層面來看,商品是物質文化的實例,是消費文化存在和發展的物質基礎。具有不同文化和心理素質的人都會從價值功能、利益認識、審美情趣等方面對其作出不同的反應和評價,也體會著品牌為其帶來的榮譽感、成就感、滿足感和愉悅感,可以說,具有良好文化底蘊的品牌,更融于傳統,也更利于建立品牌知名度與美譽度。
就好比,當有人問為什么可口可樂賣得比原油貴幾倍時,美國人會不以為然,因為在美國,可口可樂成為了一種精神能源的象征,一位美國報紙資深編輯說:“可口可樂代表著美國所有的精華,喝一瓶可口可樂就等于把這些美國文化灌注體內,可樂瓶中裝的是美國人的夢!
如果說,品牌是舟,那么文化則是載舟之水。所謂上善若水厚德載物,一個上善甚或上上善的品牌源于文化,只有文化才能載動品牌之舟。要把品牌塑造成為一個能載動產品、企業的上善甚或上上善的品牌之舟,就要將文化濃濃的、深深的、厚厚的融入品牌。一朝一夕的觀念,難以形成經久流傳的文化。我們都知道,蒙牛優酸乳是借著“超級女聲”的東風轟轟烈烈傳播開來的,但是,超女選秀活動之后,它也不可避免地迅速被人淡忘了。
因為,大眾文化可以很快進入人的視野,可以一時影響部分人的情緒,但畢竟泛娛樂的東西缺乏傳統文化的沉淀性,很難改變人由傳統文化構成的情感、趣味取向,因此,它可以影響一時,卻很難扎根,而從傳播的角度,沉淀后的厚重文化,恰恰才是文化的真正價值。
現如今,文化經營在西方發達國家已發展得較為成熟,隨著社會經濟和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,文化與經濟相互交融的趨勢也越來越明顯。中國歷史源遠流長,文化博大精深,產品文化也有幾千年歷史。如何利用中國傳統文化,賦予品牌以深刻而新穎的意蘊,從而提高品牌附加值,增強品牌的民族特色和競爭力,已成為我國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品牌經營的戰略問題。龍獅營銷結合多年的市場經驗,提煉而成的雙向渠道模式、4P的平方理論、城市主義理論的新的營銷模式,正是在前人的文化積淀下,進一步的提升,為開拓中小企業的發展策略竭盡自己的微薄之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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